Slate・板石「一張桌子,兩座城市」 抽獎活動
一、活動期間
2026 年 9 月 3 日(四)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(五)止,以 Slate・板石各營業時段實際結帳時間為準(活動期間內之發票開立日期為憑)。
二、參加資格
1. 參加者須為年滿 18 歲之自然人(依中華民國民法規定之成年人)。
2. 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,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(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)並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(ARC)之居民;獎項寄送及領取地點亦僅限中華民國境內。
3. 主辦單位(國聯大飯店)之員工、本活動協力廠商及贊助單位之員工,暨上述人員之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,均不得參加本活動,以示公允;如經查證屬上述身分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。
4. 參加者於登錄表單並勾選「確認已詳讀活動辦法」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之全部內容。
三、參加方式
1. 活動期間內,凡於 Slate・板石點用本次推出之「一張桌子,兩座城市」主菜系列餐點,每桌(每筆結帳發票)即可獲得抽獎機會乙次。
2. 結帳後,請向現場服務人員索取 QR code 小卡,掃描後填寫 Google 表單,並完整填寫下列必填欄位:用餐日期、當日消費發票末四碼、參加者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,並勾選「確認已詳讀活動辦法並提供正確聯絡資訊」。
3. 表單須於 2026 年 10 月 31日(六)23:59 前完成送出,逾時之登錄不列入抽獎。
4. 每筆發票限登錄乙次;同一發票重複登錄、發票號碼與主辦單位帳務紀錄不符、或填寫資料不完整、不實者,該筆登錄視為無效。
5. 同一桌(同一訂位)拆單、分刷或分開結帳者,仍以乙次抽獎機會計,恕不重複給予登錄資格。
6. 請務必妥善留存本次消費之統一發票存根(紙本或載具電子發票證明),作為得獎後領獎核對之唯一憑證;發票遺失、毀損致無法辨識者,恕無法領獎。
7. 如參加者無 Google 帳號,可請現場工作人員協助以主辦單位帳號代為登錄;所填資料仍以參加者本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為準。
四、活動獎項
| 獎項 | 獎品內容 | 名額 | 獎品市價(未稅) |
| 頭獎 | 長榮航空 台北出發單人來回經濟艙機票乙張 (目的地:洛杉磯/舊金山/西雅圖,三擇一) |
2 | NT$ 108,000 |
| 二獎 | 國聯大飯店 卓越客房住宿券乙張(乙晚) | 3 | NT$ 8,000 |
| 三獎 | Centurion 百夫長 22 吋登機旅行箱乙只 | 2 |
NT$ 3,499
|
※獎品領取注意事項:
1. 獎品以實物為準,不得要求更換獎項、轉讓、折換現金或其他等值商品。
2. 獎品市價依主辦單位取得該獎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載金額(含營業稅)認定,並作為稅務申報之依據。
3. 每人限得獎乙次;同一人(以身分證統一編號為準)重複中獎者,以價值較高之獎項為準,其餘獎項由備取遞補。
4. 因使用獎項(包括但不限於搭乘航班、住宿或使用旅行箱)而直接或間接發生之損失、毀損或人身傷害,由各獎品供應商依其規定處理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5. 獎品如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(如缺貨、停產、航空公司或供應商政策變更)致無法提供時,主辦單位得以等值或更高價值之獎品替代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五、抽獎方式與得獎公布
1. 抽獎日期:2026 年 11 月 2 日(一),由主辦單位以電腦程式亂數隨機抽出,抽獎過程由主辦單位指派之見證人在場見證。
2. 除正取得獎者外,各獎項另抽出備取名單各 1 名,依序遞補。
3. 得獎名單將於 2026 年 11 月 2 日(一)公布於國聯大飯店官方網站及官方社群平台;為保護個人資料,公布時姓名將部分遮蔽(例:王○明)、電話僅顯示末三碼。
4. 主辦單位並將以參加者登錄之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個別通知得獎者;如因參加者填寫資料錯誤、電話無人接聽、電子郵件遭攔截或退件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六、領獎方式與期限
1. 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兩週內,即 2026 年 11 月 16 日(一)23:59 前,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主辦單位確認領獎意願;逾期未回覆、資料不全或無法聯繫者,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,不得異議,並由備取得獎者依序遞補。
2. 領獎時須親自攜帶下列文件至國聯大飯店(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 200 號)辦理:
a.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(外籍居民請持居留證正本)以供核對,並提供正反面影本乙份及統一編號供稅務申報使用。
b. 原始消費之統一發票存根或電子發票證明,且發票末四碼須與登錄資料相符。
c. 填妥並簽署主辦單位提供之「得獎確認書暨領獎收據」。
d. 得獎者如委託他人代為領獎,須另檢附得獎者本人簽名之委託書及代領人身分證正本;主辦單位認有必要時得拒絕代領。
e. 得獎者如有冒用他人身分、發票資料不符、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品。
七、稅務規定
1. 本活動獎項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「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」,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辦理扣繳及申報。
2. 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該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)者: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,000 元(含),須依法先行繳納獎品價值 10%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,經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後始得領取獎品;獎品價值逾新台幣 1,000 元但未達前述標準者,免予扣繳,惟主辦單位仍將依法開立免扣繳憑單,得獎者應將該所得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。
3. 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例如持有效居留證但該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 183 天者)者:不論獎品價值多寡,均須先行繳納獎品價值 20%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,始得領取獎品。
4. 得獎者不願或未能依上述規定繳納應納稅款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不得異議。參加本活動所生之一切稅捐,均由得獎者依法自行負擔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前述稅法規定如有修正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八、各獎項使用規定
頭獎|長榮航空單人來回經濟艙機票
1. 機票由主辦單位提供長榮航空所提供之機票兌換券,得獎者憑券至長榮航空台北票務櫃檯開票。請注意兌換券由得獎者自行保管,兌換機票時「憑券使用,不限持券人身分」。
2. 機票出發地為台北(桃園),目的地由得獎者於洛杉磯、舊金山、西雅圖三地擇一,選定後不得變更。
3. 機票須於2027/5/31(一)前開票完成,2027/12/31(五)前用畢。機票之開票、訂位、有效期限、可搭乘期間、艙等、免費托運行李額度、改期/退票規定等,均依長榮航空之運送契約及票務規則辦理;主辦單位不保證得獎者指定日期之機位。
4. 機票價值不含機場稅、燃油附加費、兵險等各項稅費,該等費用由得獎者於開票時自行負擔。
5. 機票因其價值,得獎者須依法繳納稅額。( 請見第七點稅務規定第二、第三項內容 )
6. 得獎者應自行確認並辦理旅行證件、目的地國家之簽證或旅行許可(如美國 ESTA)及旅遊保險;如因得獎者個人因素(含證件、簽證未獲核准)無法成行,視同放棄,主辦單位不另補償。
7. 運送途中所生之任何航班異動、延誤、取消或損害,均依長榮航空之規定處理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
8. 長榮航空台北票務櫃檯聯絡資訊與營業時間:
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17號1樓
電話:+886-2-25011999(訂位及客服專線)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30 - 17:30(週末及國定假日休息)
二獎|國聯大飯店卓越客房住宿券
9. 住宿券適用於國聯大飯店卓越客房乙晚,使用期限至 2027 年 3月 31日止,逾期自動失效,不予展延。
10. 住宿券須於入住前至少 3 日事先電洽訂房,並視當日空房狀況而定;不適用日期:2026/12/24-12/31、2027/1/1-1/3、2/26-3/1及主辦單位另行公告之日期。
11. 住宿券不得折換現金、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,並依券面所載之使用規定辦理。
三獎|Centurion 百夫長 22吋旅行箱
12. 旅行箱之款式及顏色以主辦單位實際提供者為準,恕無法指定;產品保固及維修依原廠之保固條款辦理。
九、個人資料保護告知事項
1.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,主辦單位向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:
2. 蒐集目的:本活動之抽獎執行、得獎通知、獎項發放、稅務扣繳及申報,暨相關爭議處理。
3. 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、用餐日期、發票號碼;得獎者另包含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身分證影本、戶籍或通訊地址。
4. 利用期間:自蒐集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 1 年止;涉及稅務申報之得獎者資料,依稅捐稽徵法規保存至法定保存期限屆滿為止。
5. 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6. 利用對象:主辦單位及協助辦理本活動之協力廠商、獎品供應商(長榮航空、旅行箱供應商)及稅捐稽徵機關。
7. 利用方式:以書面、電子檔案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及網路等方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8. 參加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,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之權利;聯絡窗口:國聯大飯店行銷公關部,電話 (02) 2773-1515。
9.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;惟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、不正確之資料,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或領取獎項。
10. 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活動使用,不作其他行銷用途;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於得獎名單公布時,以部分遮蔽方式公開其姓名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1.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與行為是否涉有不法或異常情形,包括但不限於偽造發票、盜用他人資料、以程式或其他不正當方式重複登錄;有前述情形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2. 如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致參加者登錄之資料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3. 本活動因天災、疫情、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如期舉行時,主辦單位得延期、變更或終止本活動,並於官方網站公告。
4. 本活動之贈獎,已依公平交易法第 23 條及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贈品贈獎促銷額度之規定」辦理。
5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及其辦法之權利,修改後之內容以官方網站公告為準,不另行個別通知。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主辦單位之解釋為準。
6. 因本活動所生之爭議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7. 活動洽詢:國聯大飯店行銷公關部,電話 (02) 2773-1515,官方網站 www.unitedhotel.com.tw。